首页 旅游业 人民日报 (2005-03-17)

西藏 3 万农牧民进入旅游业
去年旅游业总收入达 15 亿元


本报讯(记者 韩祝平)

  西藏自治区确定以旅游业为首的六大特色经济支柱产业,在政府主导下加快旅游业的发展,2004 年接待国内外游客 122 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 15 亿元,带动和促进 3 万农牧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新增服务收入 6000 多万元,人均增收 2328 元。

  西藏有独具特色的雪域高原风光和人文景观,对国内外旅游者有极强的吸引力,发展旅游潜力大,前景广阔。为科学发展品位极高的旅游资源,西藏依托交通主干线构建以拉萨为中心的藏北、藏东和藏西三条旅游产业带,在这三大发展带上规划制定了布达拉宫、大珠峰、雅鲁藏布大峡谷、纳木错、神山圣湖、盐井、江孜、桑耶寺、雅砻河谷、卓玛谷地等 10 个旅游景区,对西藏的神山、圣湖、寺庙、温泉等最具代表性的资源进行示范性的规划发展。

  在旅游发展带上,西藏根据实际情况将逐步开通西藏自治区通往尼泊尔、印度等国的 4 条国际旅游通道,以及通往云南、四川、青海和新疆的 6 条省区旅游通道,使西藏旅游的发展将中国西部旅游与南亚国家旅游紧密连接,形成开展国际旅游的便捷线路。

  按照日前通过专家论证的《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到 2020 年,西藏旅游产业就业人数将达到 40 万人,西藏劳动力总数中每 4 个人就有一个是旅游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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