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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灵长类资源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关系探讨* |
(安徽大学生物学系 合肥 230039)
我国的灵长类资源较为丰富,有 19 个种,约占世界灵长类种数的 1/10,在亚洲居第二位。这些灵长类资源,既构成了我国丰富的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也提出了保护它们的繁重任务——全部 19 个种均被列为国家一级(16 种)或二级(3 种)保护动物。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地方进行了野生灵长类的旅游开发,如广西龙虎山、贵州梵净山、安徽黄山、湖南张家界等。随着我国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有关措施的出台,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野生灵长类资源的旅游开发因具有投资小、见效快、收益大的优点,加之国内外日益升温的“旅游热”,已经或正成为有该类资源分布地方的首选开发项目之一。但是,在对野生灵长类进行长年人为投喂食物并接待游人参观、带来经济收入的同时,由于干扰了原有的自然状态,或多或少地改变了原有的野生习性,对个体的生存和种群的发展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如何看待和处理这种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甚至根除因旅游开发对保护产生的消极影响,贯彻“保护与利用”并举的方针,提高野生灵长类保护的效果,是本文的宗旨。 1 灵长类动物作为旅游开发资源的特点 灵长类(Primates)是高等哺乳动物,其大脑发达、四肢灵活、行动敏捷、模仿能力较强,与人类是近亲——在动物分类上灵长类与人类同属一个目,因而是一类独特的、很有吸引力的旅游观赏资源。灵长类作为旅游观赏资源有以下特点:①有助于人类了解自身:许多高等灵长类(即通常所指的猴类和猿类)的社群结构和行为与人类相似,如群体有“首领”,成员之间有等级顺位差别;为适应群体生活,个体发展了许多礼仪行为和友好行为,如拥抱、呈臀、理毛等;雌性灵长类具有月经和月经周期的行为变化,等等,这些为我们从比较的角度了解人类自身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材料。②有利于自然保护的教育与普及工作:自然环境中的灵长类毛色纯正、行为多样、活泼可爱,但由于它们大多生活在深山老林中,通常人们难以寻觅其踪影。通过建立一些野外观察点,让人们进入自然栖息地实地考察,不仅可以满足他们“回归自然”的愿望,还可以增加他们对这些野生动物生活习性的了解,激发他们爱好大自然的热情,在“寓教于乐”中受到自然保护的教育。③可以促进灵长类的就地保护:野生灵长类分布地区常有居民居住,长期以来因认识上的问题,当地居民大多认为保护这些动物是政府部门的事,与己没有太大关系,甚至有的还认为保护妨碍了他们的利用,形成居民抵触或消极对待保护的局面,这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是不争的事实,这也正是我国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不尽人意的原因所在。如果能合理地利用一些野生灵长类资源,使当地居民从中得到实惠,尝到一些甜头,认识到这些资源潜在的巨大价值,可能会提高对这些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的感性认识,从而变消极对待保护为积极参与保护。 2 旅游开发对灵长类的影响 野生灵长类在原栖息地被旅游开发利用,因并未直接捕捉或猎杀,从理论上讲对个体和种群的生存不应有太大影响。但是,灵长类是不同于其它类群的动物,它们相对发达的新脑皮层使它们有较强的模仿和学习能力,并能根据环境的变化产生一些新的行为。这样由于不科学或不严格的管理,在实际中会引发出新的问题,对猴群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我们曾对安徽黄山鱼鳞坑群短尾猴旅游开发前的 7 年和开发后的 2 年进行了定量的比较研究[1],结果表明,旅游开发使该群数量增长减慢、婴猴的死亡率增加、雄性的换群频率下降、加快了猴群的分群和出现某些变态行为(如成年雄猴将婴猴咬伤或咬死等),我们从人工投喂方式、人为地限制猴群活动范围以及游人观猴行为等三个方面对这些问题的影响机制和途径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主要是人为管理上的原因造成。譬如,旅游开发后,为使游人能随时看到猴子以增加旅游收入,管理人员将猴群控制在饵场周围不足 3km2 的范围内活动(原巢区面积 3 灵长类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如何看待灵长类的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问题,是事关旅游观光和自然保护事业能否健康、顺利发展的大事。长期以来,为满足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加快,导致包括灵长类在内的野生动物分布区日益缩小、数量急剧下降,曾经一度形成了开发利用与保护是相对立的认识。近十年来,特别是 1992 年联合国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明确提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来,人类又重新审视和评价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从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两者是相互联系和互为因果的关系[3]。笔者认为: 3.1 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前提和基础 没有灵长类资源的保护,许多野生灵长类在原有栖息地消失或数量减少到不能自我繁殖更新的地步,旅游开发则失去了对象和基础,已经开发利用的种群也不可能保持长久。最近几十年,我国灵长类的分布区从北向南退缩,主要是因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忽视了保护的结果[1]。 3.2 旅游开发是保护的深入和发展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来实现的[4]。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范围还会不断扩大,程度还会不断加深。特别是象我国这样一个正处于经济迅猛发展阶段的发展中国家,高速发展的经济和庞大的人口压力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更有必要、更显迫切。灵长类资源的旅游开发因具有上述优点,加之没有直接捕捉或猎杀,只要尊重科学规律,严格科学管理,是可以尽量避免其不利影响的。可以说旅游开发是利用灵长类资源的一种较好方式。 3.3 寓保护于开发利用之中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长期以来是以“绝对保护”为特征,原则上不允许捕捉或经营利用,这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初期阶段对于抢救一些濒临灭绝的动物以及提高全体国民的自然保护意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使这种“绝对保护”的方式正面临着新的挑战,灵长类的保护也不例外。首先,野生动物包括灵长类在内的保护需要长期、大量的经费投入,在目前我国综合国力还不很强的情况下,单靠国家财政支持显然是杯水车薪。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机构虽已健全,但开展有影响的保护项目不多,保护结果也不甚理想,缺乏经费是其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在有野生灵长类的地区有许多居民,“绝对保护”限制了他们对这些资源的合理利用,不利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这是目前我国自然保护的症结所在。如果适当开发这些旅游资源,一方面可以筹措保护所需的部分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这反过来又可提高当地政府和居民对野生灵长类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实现旅游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因此,灵长类的有效保护只有在经济发展中才能得以实现和加强。 4 灵长类旅游开发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然灵长类的旅游开发与保护可以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但前提是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重视科学管理。以安徽黄山的实践来看,作者认为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和重视: 4.1 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把“可持续利用”作为开发的指导思想 灵长类是可更新的资源,如果从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地加以利用,则既可开发出资源的潜在价值,又可保持种群不断繁殖更新,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相反,如果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种群的承受力,过度利用或人为干扰过大,影响到种群的存活和繁殖更新,将使保护和利用都无法继续进行。要正确处理好这种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就必须把可持续利用作为开发的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包括:①尽量保持猴群的自然状态:虽然人工投喂食物的数量和次数的增加都可方便游人的观察,可吸引到更多游人,但不利于猴群的长期管理。每天人工投喂食物的次数不应超过 3 次,使猴群有足够时间到周围森林中活动,投喂食物的量也不应超过猴群总食量的 1/4,以保证从天然植物中获得充足的平衡养分;②严格科学管理:管理人员不宜人为地干扰猴子自由地进出猴群,以利于种群间的基因交流和信息传播,使种群健康发展。严禁游人向猴群直接投喂食物,以减少猴子为争夺食物而相互攻击,并可避免猴子攻击人的事件发生;③重视开发后对猴群的科学研究和疾病防治:旅游开发中猴群会不断出现新问题,同时因猴群相对更集中,易得人兽共患的传染病[5],因此,要加强开发猴群的科学研究和长期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提出改善管理的措施,避免出现灾难性的后果。作为旅游开发单位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这些建议。 4.2 充分发挥当地居民在旅游开发中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野生动物“绝对保护”的政策使当地居民对野生动物包括灵长类在内的保护形成的漠不关心局面,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剌激下有所缓和,他们在初步认识到保护重要性的同时,也对旅游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很高。当地居民祖祖辈辈与这些野生灵长类打交道,熟悉和了解它们的活动规律和生活习性,如能吸收他们参与旅游开发和管理,可以发挥他们的一技之长,还可解决他们的部分生活出路,将旅游开发前景同他们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则可加速实现开发与保护的良性循环。 4.3 切实把灵长类旅游开发的净收益用于当地环境的改善,促进自然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旅游开发中的野生灵长类远比动物园展示的灵长类更有吸引力,关键在于前者保持了自然的野生生活习性。这种野生习性的保持,除了开发中尽量减少人为干扰外,更重要的是有当地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持。因此,应该加强对开发地区整个生态环境的保护,包括邻近地区的灵长类种群的保护,为被开发的猴群不断提供新的基因源。同时,应大力加强与保护有关的科学研究。这种保护和研究所需资金应来自于旅游开发的部分收入,实现“以猴养猴”的开发思路,促进自然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李进华,男,35 岁,理学博士,副教授,中国兽类学会灵长类专家组成员。曾于 1990 年去日本京都大学灵长类研究所进修 1 年,现执教于安徽大学生物学系。自 1987 年起至今,致力于野生灵长类的种群生态学、社会行为学和保护生物学研究,以第一作者在《Current Primatology》、《科学通报》(中、英文版)、《动物学报》、《兽类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 12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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