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众健康∶食品 中国青年报 (2004-07-06)

卫生部发布食品卫生预警公告 严防亚硝酸盐中毒


据新华社北京 7 月 5 日电(记者 朱玉)

  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卫生部日前发布 2004 年第四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要求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公告提醒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千万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餐饮单位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内部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亚硝酸盐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其使用的亚硝酸盐给予醒目的标识,并妥善保管,以防误用。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其中山西省晋中市“万家灯火大酒店”非法使用亚硝酸盐造成 168 人中毒;陕西省乾县“春锋食堂”非法使用亚硝酸盐造成 115 人中毒;吉林省长春市因不法分子用亚硝酸盐投毒造成 117 人中毒;湖北省咸宁市一家庭因误食亚硝酸盐造成 3 人中毒,其中 2 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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