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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应急处理盐酸泄漏事故 |
记者 翁浩、通讯员 冯静冬 2004 年 5 月 7 日凌晨 4 时,110 国道 768 公里哈业胡同银赤老梁村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装有 35 吨工业盐酸的车牌号为冀 T11053 大货车正停在路边修理换胎,从后面驶来的车号为黑 B47970 货车未能及时发现,将冀 T11053 货车的左后角及储罐阀门剐掉,造成盐酸泄漏。 事发当日上午 7 时 50 分,包头市环境保护局“12369”值班人员接到 110 的通报后,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于 8 时 30 分左右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调查,公路用地 1200 平方米、农田大约 50 多平方米被泄漏盐酸侵覆,路边 47 棵树受盐酸侵害,叶子开始发黄。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环保局立即组成现场应急处置小组,严格按照盐酸泄漏事故应急措施,组织现场紧急处置。设置了警戒标志,划定警戒范围,用白灰中和后对盐酸侵覆面用土覆盖,同时进行了环境应急监测,就下一步彻底消除土地污染等事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环保要求。5 月 7 日傍晚完成现场处置,共投入 746 袋白灰、10 车沙土。由于处置及时妥当,污染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没有扩大,也未造成人员伤害。5 月 8 日上午经现场观察,盐酸的刺激气味明显减轻。5 月 8 日下午,昆区交警大队组织公安、环保、路政、哈业胡同乡政府召开事故处理协调会商讨事故处理事宜。 此次盐酸泄漏事故之所以能及时得到处置,得益于包头市环保局完成的《包头市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对策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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