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口∶人口治理 | 南方都市报 (2001-12-04) |
广东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 |
王瑾 符信 广东省有关部门昨日向媒体披露,广东户籍制度将作重大改革。此次改革将取消多年来沿用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并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 近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据悉,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涉及全省,其中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等户口性质的举措在全国来说还是首次。此次户籍改革的主要方面包括: 科技人才可携亲属入户 改革后,科技人才来广东省工作的入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凡是广东省工作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和高级职业资格以上技能人才,应准其及直系亲属在实际居住地入户。在大、中城市落户的中高级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并已将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的,应允许其随时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广州深圳吸纳本科学历以上人才 广州、深圳继续实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人口政策,采取人口准入条件与年度人口计划安排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口质量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大量吸纳具有学识特别是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的高层次人才,补充吸收经济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并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具体的人口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由两市政府自行制定。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多年来因户口迁移的限制造成的夫妻分居现象也有望得到改善。《意见》指出,夫妻投靠入户的不应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可以随时办理迁移入户手续。所以应该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的入户条件,切实解决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投靠入户问题。但广州、深圳两特大城市因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所以,《意见》指出,在文件下发前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问题应在 2005 年前逐步解决,文件下发后结婚的夫妻投靠婚龄达到 5 年的应予以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鼓励农民进城就业 为了推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实行“扩张为主、新建为辅、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针,鼓励和引导更多的本地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和居住。对在城镇有固定住所或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的居民,应准予落户;凡属经济发展需要的外地人才,也应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入户;对原已在城镇办理了自理口粮户口的人员,仍在城镇居住的,统一转为城镇居民;城镇建成区内人均耕地低于所在县(市)人均水平三分之一的“城中村”,其村委会应在保持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的前提下,成建制转为城镇居委会,原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 此次改革的重点就是在广东全省范围内,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来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实行该省户籍人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并取消多年来沿用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称为居民户口。改革后,广东不再有“农转非”的问题,几十年来横亘在农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壁垒将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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