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采矿∶乱采 人民日报 (2006-08-09)

八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公布
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大直接查处力度


本报北京 8 月 8 日讯(记者 夏珺)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的行政查处和刑事打击力度,国土资源部日前从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查处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选择了 8 起案件向社会公布。

  这 8 起案件是:江苏省泰州市蒋顺义非法采矿案;浙江省上虞市谢塘镇陆维良非法采矿案;山东省沂南县郭祥厚、杨恩伟非法采矿案;河南省登封市刘电朝等人非法采矿案(注:刘电朝在逃,登封市公安局正在进行网上追捕。);四川省攀枝花市宏财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贵州省清镇市王朝荣非法采矿案;云南省泸西县张老外非法采矿案;甘肃省合作市政府非法批准勘查金矿案。

  这些违法案件的查处,在社会上起到了威慑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目前煤、铁等一些矿产品价格持续坚挺的情况下,受利益驱动,一些矿区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大直接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同时加强对省级主管部门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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