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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并举 |
本报重庆 11 月 4 日电(记者 李维平) 日前从西南六省区七方联席会上获悉:云、贵、川、藏、桂、渝、蓉近年来加快长江、珠江中上游地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取得良好效果。 长江、珠江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广西 1999 年投资 1.21 亿元,完成防护林建设 6.56 万公顷;云南组织实施长江、珠江防护林工程建设;贵州累计造林 335 万亩,去年有 3 个县启动珠江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 13.2 万亩;四川省营造生态公益林 80 多万公顷;成都市从 1990 年至今已完成长江防护林造林工程 86.51 万亩,并在部分县(市)完成人工造林 503 公顷,人工更新改造林 2158 公顷,封山育林 7384 公顷;重庆市 30 个区县开展了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进展顺利。云南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到今年 6 月底,共完成投资 4.24 亿元,落实森林管护面积 577.86 万公顷,建设公益林 99.29 万公顷,超额完成了任务;四川省全面停止了天然林木材的出境运输;广西坚决停止采伐天然林、水源林和防护林,1999 年投入 1100 万元,专门用于 53 个水源林保护区的管理和生态补偿;重庆市投资 40 亿元,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西藏三江流域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启动。 退耕还林(草)试点工程开始启动。云南制定了退耕还林(草)工程方案,保山、昆明、曲靖等 9 个地州市共完成退耕还林 74.55 万亩;四川省启动 20 万公顷退耕还林试点工程,预计今年底可全部完成任务;贵州在 14 个县区实施试点,已退耕还林 5.3 万亩;广西及时制定了 1999—2000 年退耕还林方案,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 1.55 万公顷;成都市已完成退耕还林 8.99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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