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民农村∶农民收入 中华工商时报 (2001-07-19)

农村收入双向观


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 唐平

  “九五”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质的日渐丰富和农村居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收入增长为农村居民从温饱向小康生活的跨越奠定了基础。

  “九五”时期,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点的不断拓宽,农村居民收入得以持续稳定增长,为农村居民从温饱向小康生活的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对全国 31 个省 ( 区、市 )6.7 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1995-2000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 1578 元增加到 2253 元,增长 42.8%;年平均递增 7.4%;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 4.7%。“九五”时期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呈现如下特点:

  (一)收入结构变化,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增长格局

  “九五”期间,农村居民收入结构表现出三大变化:变化之一,家庭经营收入比重稳中趋降。5 年间,农村居民收入虽然仍主要来源于家庭经营生产,但所占份额已经稳中趋降。在 2000 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为 63.3%,比 1995 年下降了 8.1 个百分点。变化之二,由于这期间更多农村劳动力外出从事其他劳动,农村居民工资性报酬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1995 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全年纯收入的 22.4%,到 2000 年占全年纯收入的比重上升为 31.2%,上升了 8.8 个百分点。变化之三,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构成中二、三产业收入增长较快,比重提高。1995 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二、三产业纯收入分别为 48 元和 121 元,占全年家庭经营纯收入的 4.3% 和 10.8%,到 2000 年分别达到 99 元和 237 元,占全年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 和 16.6%,分别提高 2.7 和 5.8 个百分点。

  (二)市场意识增强,现金收入增长较快

  “九五”时期,农村居民的市场经济意识增强,调整产业结构,在扩大非农择业的同时,不断提高农村产品商品率,促进了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较快增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现金纯收入由 1995 年的 987 元提高到 2000 年的 1654 元,增长了 67.6%,比纯收入的年均增长速度快 3.5 个百分点;占人均全年纯收入总额的比重由 1995 年的 62.6% 提高到 2000 年的 73.4%,提高了 10.8 个百分点。总收入中,现金收入比重 1995 年为 68.2%,2000 年提高到 76.1%,提高了 7.9 个百分点。

  (三)收入差距仍处于合理区间,地区间收入差距缩小

  从反映全国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看,收入差距仍处于合理区间。5 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系数从动态趋势看逐步扩大。基尼系数 1995 年为 0.3415,2000 年为 0.3536。分地带看,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2000 年,随着国家加大实施对中西部地区开发的力度,促进了使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1995-2000 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中,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增长 40.7%、44.7% 和 46.7%,中西部地区比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分别快 4 和 6 个百分点。从东中西三大地带收入比率看,差距缩小,若以西部地区为 1 比较,1995 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纯收入比率为 2.01:1.32:1;到 2000 年,纯收入的水平差距缩小为 1.92:1.30:1。“九五”期末,中国农村居民整体从温饱走进小康,是历史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由于近年收入提高缓慢的制约,农村居民生活消费还具有相当地不稳定性,农村居民生活与城镇居民比较还有较大差距,此外,在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之后,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农村居民家庭生活徘徊在温饱区间:

  (一)生活消费增长不够稳定

  1995-1999 年,受收入增长速度放慢的影响,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同步放慢。其中的 1996-1999 年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加额合计仅为 5 元,增长幅度 0.3%,年均增长 0.1%,扣除物价因素后年均实际增长持平。其中 1998 年和 1999 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总支出绝对减少,比上年分别减少 27 元和 13 元,农村居民消费呈现了停滞徘徊局面。

  (二)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拉大

  与城镇居民比较,“九五”期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有所扩大。1995-2000 年农村居民纯收入净增 675 元,平均每年增加 135 元,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净增 1997 元,平均每年增加 399 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净增总额比农村居民高 1.95 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为 1,下同),1995 年为 2.71:1,到 2000 年扩大为 2.79:1,由于收入差距拉大,直接导致城乡居民消费差距拉大。5 年间,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净增 360 元,比同期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净增额 1460 元低 3.1 倍,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由 1995 年的 2.70:1 扩大到 2000 年的 2.99:1。

  从农村市场商品零售额增长看,农村慢于城市。1995-1999 年,销往县及县以下农村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了 46.1%,而同期城镇增长 54.3%;从国民收入消费额中居民的消费份额看,农村居民消费份额下降,非农村居民消费份额上升,这期间农村居民消费额占全体居民消费额的比重由 56.3% 下降到 47%,非农村居民消费额占全体居民消费额的比重则由 43.7% 上升到 53%。这种现象也是形成近年农村消费市场难以启动发展的重要原因。

  (三)仍有相当低收入农户生活徘徊在温饱区间

  尽管改革以来,我国在缓解贫困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长期形成的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仍有相当农村居民生活至今仍处于低水平的温饱型消费区间。

  从 20% 低收入农户消费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2000 年 20% 最低收入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977 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58.5%,其他各项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均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继续注重改善和提高低收入农户的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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